公开声明:关于航拍班宣传使用邱会宁先生摄影作品
2016-08-21 00:12:06
我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微信公众账号(公众号:汉来通用航空培养)发布汉来无人机学院航拍班宣传时,使用了邱会宁先生(吉林白城,手机:136-****-1666)发到网络的公开照片。
邱会宁先生于7月26日在微信公众账号(公众号:汉来通用航空培养)后台留言,表示汉来无人机学院在宣传时未与其协商使用其摄影作品,需要公司与其联系。汉来无人机学院市场部在看到邱会宁先生留言后,立刻对宣传时所用的邱会宁先生的作品进行删除和替换,并立即致电与其沟通并表示歉意。
至此,汉来无人机学院针对本次事件对邱会宁先生所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并将积极的与邱会宁先生进行沟通和配合。特此声明!
如有疑问以及未尽事宜请联系:
公司电话:0755-25939770(晏)
汉来无人机学院将持续为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